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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1997年Maastricht-I共识意见

在1996年第一次Maastricht共识会议之前,有关的临床指南推荐对所有H.pylori阳性的消化性溃疡进行根除治疗,另外,对小于45岁,没有报警症状的消化不良的病人推荐使用检测-治疗的原则,使用非侵入性的H.PYLORI感染诊断方法明确是否H.PYLORI感染,对H.pylori阳性的患者进行根除治疗。在Maastricht-1共识意见中,H.pylori根除的适应症较前有了扩展。包括经过检查后没有找到原因的功能性消化不良患者,低度恶性MALT淋巴瘤患者,大体或镜下严重异常的慢性胃炎患者(见表5-1)。

 表5-1 Maastricht-1共识意见关于H.pylori根除治疗指征的推荐水平及证据强度

 H.pylori根除的适应症(强烈推荐) 支持的证据强度 
 消化性溃疡病(无论是否活动)  明确
 出血性溃疡  明确
 低度恶性胃MALT淋巴瘤  明确
 严重异常的慢性胃炎  支持
 早期胃癌术后  支持
   
   

 

 H.pylori根除的适应症(可以推荐)  支持的证据强度
 调查后的功能性消化不良  不明确
 有胃癌家族史  不明确
 长期PPI治疗GORD者  支持
 计划长期使用或正在使用NSAIDs  不明确
 消化性溃疡术后  支持
 个人希望治疗者  不明确
   

 

 H.pylori根除的适应症(不确定)  支持的证据强度
 无危险因素者预防胃癌  不明确
 无症状者  不明确
 胃肠以外的疾病  不明确

 

 

on 星期一 03月 26 by Soloman